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职权有何区别

2026-01-21 06:21:44 法律知识 0
  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职权有何区别?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差异明显。决策上,股东会有重大事项最终决策权,董事会负责执行并制定具体计划;人事上,股东会任免董事、监事,董事会决定经理等人员聘任;治理上,股东会决定重大治理事项,董事会拟订相关方案。二者协作制衡保障公司运转。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职权有何区别

   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存在明显区别:

   1.决策层面: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有最终决策权,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而董事会主要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经营计划,比如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人事任免: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则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3.公司治理:股东会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治理事项。董事会负责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总体而言,股东会侧重于公司宏观层面的决策和监督,而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执行和组织。二者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共同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股东权利

   1.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获取公司分配的股息和红利。

   2.参与决策权:股东可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如选举董事、监事,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

   3.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了解公司运营状况。

   4.优先认购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

   5.股份转让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6.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股东有权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股东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2.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准则,股东需严格遵守。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不得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第几条规定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股东一般情况下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依据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三条指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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