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劳动合同终止吗

2026-01-21 09:42:43 法律知识 0
  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劳动合同终止吗?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需符合法定情形,严重经营困难不在其列。经营困难达一定程度可经济性裁员,这是解除合同且要支付补偿。协商一致也可解约,违法解约需担责。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劳动合同终止吗

   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需符合法定情形,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下,劳动合同才会终止。严重经营困难不在此列。

   不过,当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达到一定程度,可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裁减人员。但即使进行经济性裁员,这也不是劳动合同终止,而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签几次可以成为无固定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需注意,这里强调“连续订立”,若中间存在间断则不符合条件。并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三年必须干够三年吗

   签订固定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并非必须干满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其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其二,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其三,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不过,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需按合同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固定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并非必须干满三年,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合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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