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物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怎么办
若物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业主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沟通协商:业主可先与物业进行沟通,指出其未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要求物业限期整改并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方式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2.向业主委员会反馈:若与物业沟通无果,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有权要求物业整改,甚至可根据情况更换物业。
3.向相关部门投诉:业主还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对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可督促物业履行合同。
4.法律途径: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业主可收集物业未履行合同的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通知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业主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按合同及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长期不在小区居住物业费怎么收取
长期不在小区居住,物业费通常按正常标准收取。物业服务针对整个小区,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安保、设施维护等,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居住而减少服务成本。
不过,部分地区支持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费减免。若当地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长期空置房屋可减收物业费,业主可按规定流程向物业提出申请,提供房屋空置证明,经核实后按相应比例缴纳。
例如,有的地方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物业费可按70%缴纳。但并非所有地区都有此类政策,若无政策支持,业主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交物业费,可能面临违约风险,物业有权要求业主补齐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长期不在小区居住,业主应先了解当地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再与物业协商沟通,确定物业费的具体缴纳方式和金额。
三、民法典房子没人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民法典规定,房子没人住也需要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服务对象是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及全体业主。即便业主未实际居住,物业也在持续为小区提供诸如绿化养护、卫生清洁、安全保卫等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也就是说,只要物业公司依约履行了服务义务,业主就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不能以房子没人住、自己没享受服务等理由拒交。
不过,部分地区政策允许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对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免。业主可根据当地具体政策,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确定物业费缴纳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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