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免责呢

2026-01-28 15:43:29 法律知识 0
  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免责呢?正当防卫指为保护权益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一般可免责,但防卫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且未明显超必要限度。若超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承担适当民事责任。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免责呢

   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一般可以免责。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例如,面对不法侵害人的轻微推搡,用棍棒将其打成重伤,这可能就超过了必要限度。

   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这里的“适当”意味着并非承担全部责任,而是根据超过必要限度的程度等因素,承担部分责任。

   所以,在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时,造成他人损害可免责;若超过必要限度,则需承担适当责任。

   二、成立正当防卫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是

   成立正当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存在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想或推测的。比如,有人手持凶器对他人进行攻击,这就是现实的不法侵害。

   第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实施,不能提前或事后进行。例如,不法侵害人已经停止攻击并离开现场,此时再对其实施攻击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三,目的是防卫。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不是故意伤害或报复对方。如果出于报复心理对他人进行攻击,即便对方曾有过不法行为,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第四,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行为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防卫。

   第五,限度适当。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为标准。比如,面对轻微的推搡,用刀将对方重伤,就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能成立正当防卫。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存在多方面区别:

   1.危害来源: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如故意杀人、抢劫等;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较为广泛,既有人的不法侵害,也有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原因等,比如被野兽追赶、发生地震等。

   2.行为表现方式:正当防卫表现为积极对抗的防卫行为,是与不法侵害人进行对抗的行为;紧急避险则是对危险的消极躲避,是对危险的被动躲避,通常是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3.损害对象: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比如反击正在实施伤害行为的侵害人;紧急避险是损害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如为避免车辆相撞,将车驶向路边的农田。

   4.实施条件:正当防卫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公民即使有其他方法(例如求救、逃跑等)来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损害,也可以实施;紧急避险只有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

   5.损害程度限度: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不过于悬殊即可;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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