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法院悬赏执行追回50万货款
2021年,金龙公司(化名)向高建公司(化名)购买建筑材料,拖欠近50万元货款长期未结。高建公司诉至法院并胜诉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平南县法院依法对金龙公司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除登记在其名下的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随即对车辆予以查封,但因无法查明车辆具体去向,未能实际扣押处置,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面对执行僵局,平南县法院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运用执行悬赏渠道。在高建公司表达对案件进展的关切时,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可依法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拓宽查找财产的渠道,推动案件取得进展。”高建公司在法官的建议下,提交了悬赏执行申请,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向社会征集金龙公司的财产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仅数日,执行法官便接到举报线索。经核实确认后,法院迅速依法办理冻结、提取手续,最终将本案货款全部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