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从同一起跑线开始
阳光招生早已不是新鲜事。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就已正式启动。10余年来,就近入学、公办民办同招、“十项严禁”等一系列“阳光招生”政策不断深入实施,教育公平的脚步加快迈进。2024—2025年,教育部连续两年部署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推进教育公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规范义务教育仍有治理断层。部分地区高中仍存在掐尖招生现象,有的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还有的借因材施教之名行掐尖分班之实,既加剧生源恶性竞争,也让县域普通高中陷入生源流失困境,违背教育均衡初衷。2026年专项行动将覆盖范围从义务教育拓展到普通高中,明确严格属地招生,严禁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构建全学段阳光招生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人生公平的起点,如何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能出彩,是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更关系社会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推动阳光招生走深走实,既要重拳整治乱象,更要构建长效机制。在义务教育阶段,需深化均衡编班,落实方案、过程、结果“三个公开”,推行师资均衡配置,严厉查处以“创新班”“特色班”变相设重点班的行为,守住教育起点公平。在普通高中阶段,要严格落实属地招生要求,将“意向登记”“预录取”等纳入禁止清单,严禁招生与赞助、收费挂钩,破解掐尖乱象。要从源头破解问题,扭转“唯分数”应试导向,引导学校回归育人本位,推动学校真正落实因材施教,以个性化、多元化教学替代“因分数分班”,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与兴趣,让教育回归本真。要强化监督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项核查、限期反馈,对违规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招生不公不仅违背教育初衷,更剥夺了孩子逐梦的权利。只有政府、社会、家庭与教育工作者凝聚合力,多措并举筑牢教育公平基石,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