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检察院助27名农民工讨薪
2023年到2025年,柏某某与别人合伙,在冠县承接了某府、某院、某筑、某湾等多个项目劳务工程。他负责招工、管工、发薪,27名农民工跟着他起早贪黑、风吹日晒,把汗水洒在工地,就盼着按月拿到辛苦钱。可他们没想到,这位 “包工头”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按时发薪。
工程干得热火朝天,工资却一拖再拖。从几个月到一年多,百万元工钱迟迟不见踪影。27名农民工,背后是27个家庭。被欠薪的日子里,大家愁得睡不着觉,多次找柏某某要钱,他要么躲着不见,要么找各种理由搪塞。
2025年3月,走投无路的农民工,集体向冠县人社部门求助。接到投诉后,人社部门立刻展开调查,多次联系柏某某,他却拒不配合、态度恶劣。人社部门依法向其户籍地送达并张贴《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明确要求柏某某限期支付工资。面对政府部门的正式责令,柏某某依旧无动于衷,甚至以逃匿方式刻意躲避,铁了心当 “老赖”。
案件很快被移送到冠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始终将“追赃挽损、守护民生”放在首位,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公诉的思路。第一时间逐页核对案卷、逐一联系农民工,把每个人的欠薪金额、务工时间、家庭情况核实得清清楚楚。
一次次释法说理,一遍遍沟通协调。检察官耐心向柏某某及其家属讲明法律后果,讲明27个家庭的难处;同时积极对接项目总包单位、柏某某的合伙人,推动他们先行垫付。在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50 余万元欠薪率先发到农民工手中。案件审理期间,柏某某家属代为上缴 6 万元用于清偿欠薪。即便如此,仍有 18 名农民工共计 40 余万元工资没有着落。
冠县法院审理认为,柏某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履行,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检察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作出判决,柏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其继续支付剩余拖欠工资400627.5 元,追缴后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27名农民工悬了近两年的心终于落地,纷纷向检察机关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