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法院判后释法促被告当场履行
周某因车辆超载被交通运输局罚款,由于该车辆登记在某公司名下,某公司代为缴纳罚款后要求周某偿还,但周某一直未付。法院多次调解未果后,判决周某向某公司支付垫付的罚款11500元。判决后,周某以车辆罚款时不是其本人,可能存在套牌情形表示不服,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及其他类案判决书。
承办法官得知上诉情况后,并未简单地将案件移送了事,先是耐心倾听周某诉求,而后结合案件调查情况,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周某认为的当时罚款情况不知情以及是否存在套牌情形进行说明,并告知周某上诉的利弊。周某听完后当场表示放弃上诉,并同意法官再次的调解方案,最终周某当场履行完毕。
从坚持上诉到当场付清,这起纠纷在判决后画上了真正的句号。一直以来,峡江县法院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工作的重心,在判后持续做好答疑释明,为当事人搭建沟通的桥梁,既讲清法理,也融入情理,努力让每一份判决都能落到实处,让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得以解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