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助养老发展

2026-07-14 14:06:26 法治新闻 0
  民政部等11部门出台《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就如何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作出系统性、总体性部署,进一步推动互助性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意见》着眼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从服务模式、服务阵地、支撑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推进举措。

  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社区)居民间的互相帮扶,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随着高龄、独居、空巢老人群体持续扩大,当前养老领域面临着传统机构养老成本较高、覆盖面有限,专业养老资源分布不均,居家养老功能弱化,难以适配多元养老需求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低成本、广覆盖、接地气的互助性养老服务,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互助性养老的优势在于“互助”,各地可依托村(社区)就近就便开展探访关爱、助餐助洁、精神慰藉等基础服务,精准覆盖高龄、失能、特殊困难老人,打通基层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能够激活基层内生资源,动员低龄健康老人、村干部、志愿者参与助老服务,形成“低龄助高龄、健康助失能”的良性互助格局,有效降低基层养老运行成本。此外,互助性养老鼓励老年人主动参与社会活动,缓解孤独焦虑情绪,提升晚年生活幸福感,助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互助性养老服务成效明显,但从整体来看,不少短板仍制约着行业高质量发展。部分地区存在“重硬件、轻运营”的问题,养老设施利用率不高,服务内容较为单一;互助服务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社会参与度不高,服务内生动力不足;资金保障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突出,难以支撑互助性养老长效稳定发展。

  在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的背景下,互助性养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为破解养老难题、发展普惠养老提供了新思路。推动《意见》落实落细,促进互助性养老提质增效,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各地要立足城乡差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进一步健全本土化互助性养老机制。如城镇深耕社区居家互助模式,建强基层服务骨干队伍;农村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推广邻里结对、多户搭伙、互助幸福院等模式,让互助性养老真正落地见效。

  与此同时,要持续健全保障体系,统筹政府、社会、家庭等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完善互助积分、时间银行等长效激励制度,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推动互助性养老迈向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

  互助性养老接地气、惠民生,契合我国基本国情。随着政策落地生根、配套机制持续完善,互助性养老将持续织密基层养老服务网络,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筑牢坚实的民生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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