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检察院法治守护古村落
近年来,金溪县检察院立足古村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综合“四大检察”工作职能,推进“三个管理”,积极打造“古村有声”检察品牌,推动古村落保护从“个案修复”走向“系统治理”,让沉默的古建筑发声,留住乡愁。
建机制强队伍,织密保护网络
金溪县检察院以“古村有声”品牌建设为引擎,将苏区精神与陆子家训相融合,提炼出“笃学、尚法、勤业、守正”的检察履职理念,构建常态化保护体系。
站点化布局,打通“最后一公里”。金溪县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出台加强古村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在全县 57个中国传统村落设立古村落保护工作站,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聘任文保员,构建“一站两员”(一名检察官+一名文保员)的保护格局,检察官与文保员定期深入古村落征集线索、巡查现状,用脚步丈量每一座古村。
专业化办案,凝聚青年力量。金溪县检察院内聚护村守遗力量,组建“萤火虫”青年检察官团队,以党建为引领,定期开展“党建+古村落保护”活动。同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受理通道,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结合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案件受理体系,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乡土化普法,增强保护自觉。金溪县检察院通过法治夜市、赶集听案、快板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古村落保护法律知识、收集案件线索、接受法律咨询,让古村落、文物保护理念走进田间地头、融入百姓生活。
转方向提质效,从单一打击到系统治理
针对古村落保护中长期存在的痛点,金溪县检察院探索建立“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古村落保护办案模式,实现刑事追责与生态修复并重。
图为修复后的下羊村“三公旧第”门楼。受访单位供图
2020年4月,两男子陆续盗得“江西省传统村落”金溪县琉璃乡波源村西岸组门楼上的一块“甲第里”石匾和合市镇湖坊村下羊组门楼上的一块“三公旧第”石匾,导致“三公旧第”门楼整体性垮塌。
“我们不仅要追究法律责任,更要修复被破坏的文化记忆。”经办检察官介绍,彼时,全国没有针对人文遗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先例,在文化生态价值损失如何确定方面存在不同的意见。最终,金溪县检察院通过专家论证解决了这一问题。
同年12月31日,全国首例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人文遗迹修复费用、人文生态资源损失40余万元。经修复,这座历经270年古门楼重获生机。
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纪录片《捍卫公益之诉》收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果。近年来,金溪县涉古村落保护案件下降80%,盗窃古建筑构件案件呈直线下降趋势。
打造精品典型 构筑古村长效保护屏障
近年来,金溪县检察院进一步树牢精品意识,每月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交流研讨、比对成案等方式,精准制定案例培育计划。对纳入培育计划案件,组建专门办案组,分管领导全过程跟踪督导,确保从立案到办结每一步都精于工、匠于心。
同时,在办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文光——大夫第”门牌楼损毁案件中,在立案之初按照可诉性标准固定证据,运用现场听证、专家认证、事前磋商等机制提升质效,针对相关单位与产权所有人责任争议开展案件分析,通过法律适用咨询比对典型案例等方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使相关单位投入20万元用于修复门牌楼。
办案中,重证据重亲历性,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调查走访,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数据翔实,监督有力。金溪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文物单位文物保护标识设立不规范,未能充分发挥标识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96处不规范设立的文物保护标识及时进行新设、调整等。
从一砖一瓦的修复,到一村一落的守护,再到全域系统治理,金溪县检察院以“古村有声”品牌为抓手,走出了一条“司法办案+系统治理+文脉传承”的古村落保护新路径。
“古村落不会说话,一旦遭受破坏,就可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金溪县打造‘古村有声’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就是为古村落发声,留住乡愁。”江西省人大代表、金溪县双塘镇种粮大户乐金红对此给予肯定。
“文物留下了,乡愁记忆也就留住了。”金溪县检察院以法治为盾、以监督为剑,织密文化遗产保护法治防线,让斑驳古建重焕时代光彩,让悠悠文脉在法治护航中薪火相传、绵延永续,为金溪这座“没有围墙的古村落博物馆”筑牢了坚实的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