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县法院村委会庭审非法捕捞案传递生态法治
庭审进村,以案为鉴敲警钟
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庄严的庭审在仁和村委拉开帷幕。此次巡回审判选择在群众“家门口”开庭,旨在用好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群众。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完整还原了被告人胡某某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事实。
面对庄严的法庭和旁听的乡亲,被告人胡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深刻反省自身行为对赣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法院根据被告人胡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以鲜活案例彰显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与力度。
判后释法,普法宣传“零距离”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地转化为“普法讲台”,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用通俗易懂的乡音土语,向在场旁听的村民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法律规定,重点阐释了“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和方法”的法律内涵,以及非法捕捞行为对赣江水生态造成的严重危害。
“今天听了庭审才知道三层刺网是禁用渔具”“以前觉得在河里捕几条鱼不算啥,今天听了法官讲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旁听村民纷纷感慨道。法官还特别提醒,赣江峡江段已全面实行禁捕,任何抱有侥幸心理的非法捕捞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发出倡议,全民护渔氛围浓
为将生态保护理念根植群众心中,法院干警在活动现场向旁听群众及过往村民发放了《赣江禁捕 从我做起》倡议书和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册100余份。干警耐心解读倡议书内容,号召大家争做禁捕退捕的“宣传员”“监督员”和“践行者”,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线索。
“我们选择在案发地开庭,就是要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随后,法院干警结合生态修复案例,向村民普及“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