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电动车考验城市治理效能
电动自行车经济便捷,是群众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载体。但不少住宅小区缺少标准化停车区域与充电设施,居民停车充电诉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不少小区物业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私拉飞线充电,却未能同步配套解决方案,潜藏巨大安全威胁。这类问题涉及社区、物业、电力等多个主体,协调链条长、推进难度大,看似细微琐事,却直接影响居民居住体验,关乎群众获得感与邻里和谐。如何妥善“安置”电动自行车,是直面群众需求、检验城市治理效能的现实考题。
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困境,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群众正常停放、充电需求长期得不到疏解,如果仅仅依靠简单禁令管控,容易导致违规行为滋生,埋下更大安全隐患。破解难题应当兼顾法理与人情,坚持疏堵结合,统筹制度执行、资源配置与宣传引导协同发力。
坚持依法治理,推动法规落地生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鼓励高层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6月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进一步为规范充电服务厘清思路。法律法规框架已然清晰,治理成效关键在于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深挖空间潜力,科学配置公共资源。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不少建成小区空间紧张,但秉持以人为本理念,盘活存量空间、优化布局方案,仍可因地制宜建设停车棚、增设充电桩。海口市推行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五个一”规范举措,即配齐一套智能监管系统、设置一段实体隔墙、配备一把应急拖钩、签订一份安全公约、健全一套管理制度,为化解小区停车充电供需矛盾提供有益实践样本。
强化宣传引导,凝聚基层共治合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职能部门主动作为,也需要广大居民理解支持。要依托各类宣传平台普及违规停放充电的安全风险、法律责任,引导居民有序停放;统筹布局充电点位,防止充电设施扎堆闲置或供给不足,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辅以常态化现场劝导引导,引导群众将安全充电、文明停放形成习惯。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电动自行车的“安置”难题,是观察城市基层治理的一扇窗口。立足法治底线主动担当作为,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平衡安全管理与群众出行需求,方能妥善化解停放充电矛盾,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