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南溪法院调解未成年子女离婚案
自2020年起,小王(男)与小李(女)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开始分居生活。分居期间,两名幼子一直由小王独自抚养,小李因各种原因长期缺席孩子成长。为此,小王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小李支付子女抚养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严格遵循未成年人审判“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第一时间启动涉未成年人案件专属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小李向法官详细说明了多年来未能尽到陪伴、抚养义务的缘由,坦承自己并非不愿陪伴孩子,并提出希望与小王各抚养一名子女的诉求。小王则坚决要求两个孩子均由自己抚养,双方矛盾凸显。
为切实化解纠纷、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开展深度调解。针对孩子对母亲存在疏离、隔阂的情况,法官耐心引导孩子表达内心真实想法,同时,充分倾听小李多年来的无奈与愧疚。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与疏导下,小李满心懊悔,明确表示今后会用心陪伴孩子,全力弥补6年来的陪伴缺失,两个孩子也卸下心防主动拥抱母亲,长达6年的亲子隔阂悄然消解,疏离已久的亲情再度升温。最终,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及探视等事宜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这起困扰双方6年的家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