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庭高效化解婚恋财产纠纷
该案属于辖区婚恋交往领域常见民生纠纷,情感矛盾与财产纠纷相互交织,双方对财物归属各执一词,对立情绪突出。今年4月,原、被告确立恋爱关系,双方长期异地交往。恋爱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转账,并赠与被告一台价值上万元的智能手机。8月,二人因情感琐事产生激烈矛盾并发生肢体冲突,当事人随即报警处置。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查清事实、安抚双方情绪后,就案涉钱款及贵重手机返还事宜组织双方协商调处,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同意。原告随即同民警前往和什托洛盖人民法庭申请司法调处。法庭干警详细核实事件原委后,依托“庭所+法学会工作站”联动机制,传唤被告到庭,在法庭特色调解阵地“江格尔调解室”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本土调解品牌优势,柔性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厘清情谊赠与与附条件财产给付的法律边界。
经过法庭、派出所双方多轮联动协商、反复劝解疏导,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对立情绪、消除矛盾隔阂,自愿达成和解约定。被告当场返还原告涉案贵重手机一部,双方明确承诺互不干涉彼此日常生活。纠纷实现诉前化解、当场履行、一次性息事清零,真正践行“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减轻基层治理压力。
此次依托法庭、派出所联动机制开展诉前调处,充分彰显了多元协同解纷模式的高效性、便民性、实效性。纠纷尚未进入立案程序即得到实质性化解,免去当事人立案、开庭等诉讼负担,同步实现以案释法,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司法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