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一、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一般情况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若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例如,甲委托乙创作一幅画,若双方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甲所有,那么甲就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若没有合同约定,那么这幅画的著作权就归乙。
但受托人在创作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的目的和要求进行创作。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该作品。若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将作品提供给第三人使用等,可能构成违约。总之,受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则归受托人。
二、著作权的分类及保护期限是什么
著作权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关于保护期限:
1.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 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三、摄影作品著作权问题有哪些方面
摄影作品著作权涵盖多方面问题。
归属方面,一般情况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拍摄者。但若是受委托创作等特殊情况,著作权归属依约定而定。
权利内容上,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修改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利。
保护期限也有规定,一般摄影作品的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侵权问题也较为关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摄影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等行为,构成侵权,著作权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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