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签什么劳动合同
一、兼职人员签什么劳动合同
兼职人员一般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与全日制劳动合同相比,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有以下特点:
1. 形式灵活: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2. 多重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 合同解除便捷: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 计酬方式多样: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不过,具体采用何种合同形式,还需根据兼职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兼职上班多久签劳动合同
兼职在法律上一般指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由于其工作时间短、灵活性强等特点,法律允许双方通过口头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不过,为保障自身权益,兼职人员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此规定通常不适用,因其允许口头协议的存在。
三、兼职返聘要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一般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兼职返聘人员多已达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签订劳务合同更为合适。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诸多差异。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用人单位需承担较多义务,如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加班费、保障劳动安全等。劳务合同则主要受《民法典》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少。
兼职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涵盖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违约责任等,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当发生纠纷时,能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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