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包含兼职吗
一、劳动合同关系包含兼职吗
劳动合同关系一般不包含兼职。通常所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全日制劳动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严格约束。在此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详细条款。
而兼职情况较为多样。常见的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它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此外,还有一些兼职可能属于劳务关系,比如个人为企业临时性提供某项劳务服务,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这种劳务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所以,劳动合同关系通常不涵盖兼职,但兼职可能形成特殊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二、兼职劳动合同怎么拟订的
拟订兼职劳动合同,需明确双方主体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合同应具备以下关键条款:
1. 工作内容与地点:清晰界定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
2. 工作时间:明确每周或每月的工作时长、具体工作时间段。
3. 劳动报酬:写明报酬数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及支付周期。
4. 保密条款:若涉及公司机密信息,应规定兼职人员的保密义务与责任。
5. 合同期限:确定兼职合同的起始与终止时间,也可约定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6.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情形及应承担的责任。
7.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发生劳动争议时,是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解决。
8. 其他事项:如兼职人员是否享有福利、保险等情况。
拟订完成后,双方需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平、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兼职的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兼职形式判断。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兼职灵活度高,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全日制用工兼职,一般应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全日制用工建立的是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者可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兼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要依据用工形式确定,非全日制可口头约定,全日制通常需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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