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也有劳动合同吗
一、兼职也有劳动合同吗
兼职是否有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兼职通常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一般劳务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其具有灵活性,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一般劳务关系的兼职,比如大学生假期到某单位帮忙、个人临时受雇完成某项特定工作等,双方不一定签订劳动合同,更多是通过劳务合同来明确权利义务。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
所以,兼职不一定都有劳动合同,但无论哪种形式,都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兼职能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能否签劳动合同,需视兼职形式而定。
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也能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兼职签合同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如规定工作时间、报酬标准等。
若兼职属于劳务关系,通常不用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形成的经济关系,像利用业余时间帮企业完成特定项目,此时双方更适合用劳务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所以,兼职不一定都能签劳动合同,要依据具体兼职性质和用工方式确定签订何种合同。
三、兼职工有劳动合同吗
兼职工是否有劳动合同,要分情况来看。
非全日制用工的兼职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相对灵活,双方可通过口头约定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
全日制用工的兼职工,原则上一个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或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若经原单位同意,与其他单位建立兼职关系,通常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如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若未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总之,兼职工可能有劳动合同,也可能通过口头协议确定劳动关系,具体取决于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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