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有没有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签了有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签订本身通常不存在经济补偿,但在以下特定情形下,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怎样才能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分两种情况。一是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二是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出现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等情形,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也分两种。过失性辞退,当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此外,当企业出现破产重整等情况,可进行经济性裁员。
三、劳动合同辞职了会自动解除吗
劳动合同辞职后是否自动解除,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那么时间一到,劳动合同就会解除,并非自动解除,而是劳动者履行了法定程序后导致合同解除。
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劳动合同解除,也不是自动解除。
然而,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比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也自动终止。
所以,辞职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要根据辞职的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或终止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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