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的
一、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的
工程合同无效时,结算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是因为工程质量达标,承包人付出了劳动并使工程具备相应价值,参照约定结算能平衡双方利益。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修复后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此时虽合同无效,但工程经修复满足使用要求,承包人需为修复成本负责,而后参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二是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是因为工程质量无法达到使用标准,承包人未完成合格的工程建设任务,不能获得相应的工程价款。
此外,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通常不予支持,但承包人仍应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结算仍需参照上述原则进行。
二、工程合同无效怎么解除呢
工程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解除问题,但需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进行工程验收。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若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其次,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如,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应返还,承包人投入的人力、物力等若无法返还,应按规定折价补偿。
最后,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若因发包人提供错误资料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需赔偿承包人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三、工程无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工程无合同并非无效合同,因为无效合同是指虽已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而没有签订合同,根本不存在合同是否有效的判断基础。
在实践中,没有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合同,但一方已实际施工且另一方接受的,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合同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
不过,工程无书面合同会带来风险和隐患。一旦发生纠纷,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难以举证证明自己主张,维权难度增加。比如在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容易产生争议,没有合同约定,处理起来会比较棘手。所以,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建设工程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各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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