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离婚后还有财产纠葛吗
一、离婚后还有财产纠葛吗
离婚后可能存在财产纠葛。离婚时若财产分割存在以下情形,极易引发后续纠葛:
一是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人身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受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二是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在离婚时,双方都不知晓某笔存款的存在,或者对某些财产的性质认定错误,将夫妻共同财产误当作个人财产未进行分割,之后发现就会产生财产纠纷。
三是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后仍可能因上述各种原因产生财产纠葛。
二、离婚后财产能否追溯
离婚后财产能否追溯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查证属实后,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若离婚时,夫妻双方对部分财产未作处理,之后就该部分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也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对未处理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若协议离婚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总之,离婚后财产能否追溯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及相应法律规定。
三、离婚后同居有财产权吗
离婚后同居,财产权的认定需依具体情况而定。
若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例如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车辆等,在没有明确约定份额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如有证据证明一方的出资情况,则按该比例划分相应财产权益。
对于各自名下的财产,如工资收入、继承或受赠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财产权。
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有书面约定,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应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权。
总之,离婚后同居并不因恢复共同生活而自动恢复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财产权的有无及具体份额,要依据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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