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劳动监察条例不予受理是哪条
一、劳动监察条例不予受理是哪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关于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若属于劳动争议赔偿纠纷这类情况,劳动监察一般不予受理,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其二,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因为此类事项已有相应的法定处理途径,避免重复处理。
其三,如果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比如一些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范畴的纠纷,劳动监察也不会受理。
二、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投诉人应当能够准确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便劳动监察机构能够确定执法对象。
(二)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投诉请求应当具体明确,例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加班工资等,不能模糊不清或笼统概括。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劳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如果投诉事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将不予受理。
(四)有相应事实及投诉依据。投诉人应提供与投诉请求相关的事实情况,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材料,以支持其主张,便于劳动监察机构进行调查核实。
三、劳动监察受理后多久有结果
劳动监察受理案件后,一般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给出结果。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劳动监察机构会依法对投诉举报事项展开全面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若调查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相应处罚;若未发现违法事实,也会作出相应的书面结论。
劳动者在劳动监察受理后,应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收到结果通知,可主动联系劳动监察部门询问进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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