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离婚协议到哪里办理需要什么

2025-10-27 17:42:27 法律知识 0
  更改离婚协议到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更改离婚协议分两种情况。未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可自行协商修改。已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的,可协商签补充协议变更;存在欺诈等情形的,一方可起诉,起诉要提交证据,签补充协议无特定地点,起诉需去有管辖权法院。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更改离婚协议到哪里办理需要什么

   更改离婚协议分两种情况。

   若双方还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此时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对离婚协议内容进行修改,重新拟定协议内容即可。

   若双方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已生效,这种情况下要更改离婚协议,通常有两个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对原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变更。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内容。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相关证据。办理更改时,自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无需特定办理地点;向法院起诉的,则需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协议书会有案底吗

   离婚协议书本身不会产生案底。案底通常是指有犯罪记录,即因触犯刑法,经过法院审判被认定有罪后留存的记录。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用于协议离婚程序中,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重要文件。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存档,这只是对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相关信息,但这不属于案底范畴。即便在诉讼离婚中,离婚协议书也只是作为证据材料在法院存档,同样不是犯罪意义上的案底。所以,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离婚协议书,都不会产生所谓的案底,不会对当事人的个人信用、就业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一般是有效的。

   从法律层面看,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等形式设立居住权。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关于居住权的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要使居住权约定有效,需符合一定条件。一方面,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清晰载明居住权相关条款,包括居住权人、居住房屋位置、居住期限等关键内容,以确保权利义务明确。另一方面,设立居住权通常还需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过,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离婚协议,或者约定的居住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等,那么该居住权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约定在满足法定条件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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