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东西
一、外省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东西
外省办理离婚手续,需区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准备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以证明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涵盖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还需提供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双方身份及婚姻关系;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问题需提供财产证明等资料。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外省能办离婚手续吗现在
在外省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通常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一般不能在外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要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不同。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若满足相应的管辖条件,在外省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的。所以,在外省能否办离婚手续,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管辖条件。
三、网络离婚证怎么办理
目前不存在网络办理离婚证的方式。离婚证的办理有严格法定程序。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离婚申请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需一方向法院提起,由法院审理判决,不存在网络办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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