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应签几份
一、房屋买卖合同应签几份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份数通常依据交易主体和实际需求确定。一般来说,至少会签三份。
对于二手房买卖,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凭证,各自持有合同能清楚知晓自身权利义务。此外,房管局会留存一份,用于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方便对房产交易进行监管和备案。
在新房买卖中,除了购房者和开发商各持一份,银行若提供购房贷款,也会要求留存一份合同,以明确贷款相关事宜及保障其债权。同时,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样需要留存一份进行备案。
若涉及中介参与交易,中介方也可能留存一份合同,便于后续服务跟进和处理相关事务。
所以,通常二手房买卖至少签三份,新房买卖若有贷款则至少签四份,具体份数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要签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固定的签约年限。房屋买卖合同是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其核心是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完成房屋产权的转移。
一旦双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买方支付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等,合同目的即达成,合同效力也随之实现。
当然,也有一些合同会约定履行期限,例如约定卖方在一定期限内迁出房屋内户口,或买方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贷款审批和款项支付等。但这并非合同的签约年限,而是对合同具体事项履行时间的约束。
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不以年限为衡量标准,关键在于合同条款能否保障双方权益,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按销售对象划分:
- 内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出售给境内的单位和个人。
- 外销商品房买卖合同,针对境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2. 按销售方式划分:
- 商品房现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合同。现售房屋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等。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合同。预售需符合相关条件,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3. 按计价方式划分:
- 按套(单元)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每套或每个单元为计价单位确定房屋总价。
-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
-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房屋建筑面积确定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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