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一、行政案件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行政案件中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是行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以及生活中人们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是客观行为表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比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造成他人轻微伤等情况;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像长时间追逐拦截他人影响其正常生活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例如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导致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运营无法正常进行。
三是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一般要求行为人达到十六周岁且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四是主观方面,行为人通常是出于故意,且多带有寻求精神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动机。只有同时符合上述几方面标准,才能认定行政案件中的寻衅滋事行为。
二、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的处罚需依据具体情节而定。
若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处罚。
三、多次轻微寻衅滋事怎么处理的
多次轻微寻衅滋事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从治安管理角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次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即便情节轻微,也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刑事层面看,《刑法》中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寻衅滋事行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若多次轻微寻衅滋事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治安管理处罚;若符合刑事犯罪构成,则按寻衅滋事罪论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行政案件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