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买卖合同有效果吗
一、凶宅买卖合同有效果吗
凶宅买卖合同的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房屋是凶宅这一情况
1. 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卖方这种隐瞒行为属于欺诈。因为这一信息可能影响到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
2.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告知买方房屋是凶宅
1. 只要合同不存在其他法定无效的情形,例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2. 那么该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所以,凶宅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卖方是否隐瞒房屋为凶宅这一情况以及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
二、凶宅买卖合同要撤销吗
在判断凶宅买卖合同是否要撤销时,需依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方面,如果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房屋是“凶宅”这一重要事实,而该事实对买方的购房意愿及房屋使用产生重大影响,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买方明确表示不希望购买发生过重大不良事件的房屋,卖方却隐瞒“凶宅”情况促成交易,此时买方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另一方面,如果卖方并未故意隐瞒,或者“凶宅”这一说法在当地并不被普遍认为会对房屋价值和使用产生重大影响,那么合同可能不具备可撤销的法定事由。比如在一些地区,人们对“凶宅”概念并不敏感,购房时不会特别关注此类因素。
总之,凶宅买卖合同是否撤销,关键在于卖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该事实对买方购房决策的影响程度。
三、凶宅买卖合同需要撤销吗
所谓“凶宅”买卖合同是否需要撤销,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看,若在订立合同时,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曾发生过可能被普遍认为不吉利的事件(如重大伤亡等),且该隐瞒行为对买方订立合同产生了重大影响,使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购买的意思表示,那么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然而,如果卖方并未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者买方在购买时已经知晓该房屋的所谓“凶宅”情况,那么就不存在欺诈等可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因为“凶宅”更多是一种民间观念,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界定和强制规范。
总之,“凶宅”买卖合同是否撤销,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欺诈等法定可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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