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有赔偿金标准
一、被迫辞职有赔偿金标准
被迫辞职时,赔偿金标准如下: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被迫辞职有哪些情况
被迫辞职通常包含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工作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辞职可认定为被迫辞职。
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劳动者在这种情形下离职属于被迫辞职。
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也符合被迫辞职情形。
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像不合理的罚款制度等,若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辞职也属于被迫辞职。
五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辞职也可认定为被迫辞职。
六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被迫辞职。
三、被迫辞职需要什么证据
被迫辞职需收集多方面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证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在职情况。
二是体现被迫辞职原因的证据。若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如变更工作地点导致通勤成本大幅增加、降低工资待遇等,需保存调岗通知、工资调整文件等书面材料;若是遭受用人单位威胁、胁迫而辞职,现场录音、录像或聊天记录等能作为有力证据。
三是离职相关证据,像辞职信、离职证明等。若辞职信由用人单位起草,需注意内容,看是否存在对自己不利的表述;离职证明要留存,以证明离职时间和离职原因相关情况。
总之,收集的证据要真实、合法、有效,且与被迫辞职这一事实有紧密关联,以便在后续可能的劳动争议处理中占据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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