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遗嘱和遗嘱的区别
一、生前遗嘱和遗嘱的区别
生前遗嘱与遗嘱存在多方面区别:
其一,概念侧重点不同。遗嘱主要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重点在于对财产等事务的安排。而生前遗嘱通常更侧重于对自身医疗、护理等生命末期相关事宜的预先指示,比如是否接受某些特殊治疗等。
其二,内容不同。遗嘱的内容多围绕遗产的分配,包括指定继承人、遗产的具体分配方式等。生前遗嘱则更多涉及当本人处于不可逆转的昏迷等特定医疗状况下,对医疗干预措施的选择意愿,如是否使用生命维持系统等。
其三,生效时间和条件有所差异。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生前遗嘱一般是在遗嘱人出现预先设定的特定医疗状况时开始生效,旨在保障个人在无法自主表达意愿时,其预先的意思表示能得到尊重。
二、如何认定遗嘱属于遗嘱
认定一份文书是否属于有效遗嘱,需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其一,遗嘱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立遗嘱通常无效。
其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其三,遗嘱内容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若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
其四,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该遗嘱才可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三、遗嘱立遗嘱收费标准吗
遗嘱的订立费用因遗嘱形式和订立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种遗嘱形式一般不涉及额外费用,仅需耗费书写材料成本。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通常代书人若为普通自然人,可能仅收取少量代书劳务费用;若通过专业律师代书,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具体取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和案件复杂程度。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费用通常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在不同地区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在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类遗嘱若仅涉及见证费用,一般每人几百元,若通过专业机构见证,费用可能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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