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违约违约金
一、合同约定违约违约金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违约金并未设有明确的上限限制。
然而,若双方在合同中就违约金事宜所约定的数额远远超出了实际造成损失的30%以上,则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对过高的部分进行适当调减。
在此前提下,倘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额已经超过了实际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门槛,那么一般情况下便可被认定为过高,并有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约定违约金最高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最高额并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统一标准,具体规定及实践操作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例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了100万元的损失,若约定的违约金超过130万元,在对方提出调整请求时,法院可能会酌情调整违约金数额。
总之,合同约定违约金最高额需在合理范围内,既要能保障守约方的利益,又不能过分加重违约方的负担,具体数额应结合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合同约定违约金最高额的规定有哪些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最高额度的具体数值范围,仅以原则性的要求,表明违约金的金额不能过度超出由于违约行为所直接导致的实际损失。
在现实的商业活动中,当事人可以自主协商订立相关合同条款,约定一旦出现违约情形,违约方应按照该份条款中所述的约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双方也可自行协商确立违约责任所引发的实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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