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协议会盖章吗
一、上海离婚协议会盖章吗
上海离婚协议是否盖章需区分情况。
在协议离婚中,双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本身不需要盖章。该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民事协议,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然而,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存档。婚姻登记机关会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章,以证明该文件的存档来源及效力情况。
所以,当事人自行签订的那份离婚协议无需盖章,但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离婚协议会盖章,以体现其经过官方确认存档的性质,保障离婚协议的规范性与严肃性,便于后续可能的查询及相关事务处理。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起草稿
起草离婚协议书需严谨对待,以确保合法有效并保障双方权益。
第一,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
第二,阐述离婚意愿,表明双方是自愿且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婚姻关系。
第三,对子女抚养问题详细约定。确定抚养权归属,即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同时明确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还要约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如探视时间、地点、频率等。
第四,进行财产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全面梳理,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明确各项财产的归属,必要时详细说明财产分割的具体比例或方式。
第五,债务分担。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需约定双方承担的份额。
第六,其他事项。可就如户口迁移、保险权益变更等其他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最后,双方需签字并注明日期。起草过程务必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内容清晰、准确、完整,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相关法律文本。
三、离婚协议写完了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写完后是否能更改,需分不同情况。
在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对协议内容进行协商修改,重新达成一致后形成新的协议内容。这是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离婚协议处于可变动的协商阶段。
而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查明属实,会依法对协议进行相应变更。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驳回当事人要求变更离婚协议的诉求。
关于人身关系方面,比如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若离婚后出现情况变化,如抚养方对子女有虐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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