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损害区别
一、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损害区别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损害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体方面,人身损害赔偿主体多样,可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伤损害主体通常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归责原则上,人身损害赔偿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特殊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原则;工伤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赔偿项目有别,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工伤损害赔偿项目除上述类似项目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认定程序不同,人身损害赔偿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工伤损害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结论,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赔偿标准也不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工伤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二、人社的工伤保险保额是多少
工伤保险不存在所谓“保额”的说法。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工伤保险的保障是基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其待遇涵盖多个方面:一是医疗救治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三是伤残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四是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和各地规定有所差异,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并非以固定“保额”衡量。
三、去医院开工伤证明怎么开
前往医院开具工伤证明,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准备材料。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清晰准确证明个人身份信息;还应持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用以证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就诊说明情况。前往医院挂号就诊,向接诊医生详细、准确地陈述受伤经过,包括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具体受伤部位及症状等信息。确保医生全面了解受伤情况,这对准确诊断和开具证明至关重要。
再者,完成检查诊断。配合医生进行各项必要检查,如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便医生做出准确诊断,确定工伤导致的伤情。
最后,获取证明。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和诊断情况,若符合工伤认定范畴,会出具包含受伤情况、诊断结论等内容的诊断证明书。部分医院可能有专门的工伤证明开具流程或窗口,按其指引操作即可。需要注意,医院开具的证明是工伤认定材料之一,后续还需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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