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一、乡镇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乡镇离婚分割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例如一方婚前买房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合理分配给另一方。
-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可由双方协商房产归属,获得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若为婚前一方建造,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建造,属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问题,需结合当地政策处理。
分割房产时,双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
二、离婚房产分割怎么算的
离婚房产分割计算方式因多种情形而异。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的计算方式通常为: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已还利息)×当前房屋市值×50%。
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实际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双方实际生活需要等因素,可能会出现一方适当多分的情况。
若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时房产证怎么更名
离婚时房产证更名,依据离婚方式不同,有不同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首先,离婚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房产归属,可免做公证。之后,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更名申请。接着,房产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缴纳)。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当事人可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无需办理析产公证。直接携带身份证、法院文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更名。房产交易中心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并缴纳相应税费后,为申请人办理新的房产证。
办理更名过程中,务必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严格按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和流程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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