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可以追回房产吗
一、离婚以后可以追回房产吗
离婚后能否追回房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那么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后发现尚有共同房产未分割的,有权请求再次分割。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已对房产归属作出约定,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通常应按照协议执行。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进而重新分割房产。
要是房产原本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本就归其所有,不存在追回问题。
总之,离婚后能否追回房产,关键在于房产的性质、离婚时的处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销或重新分割的法定情形。
二、离婚后未分割房产怎么办
离婚后未分割房产,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协商分割。双方可就房产分割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分割方案,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补偿等问题。此方式高效便捷,能避免矛盾激化。
第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法院分割。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且婚后无共同还贷等情况,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若是婚后共同购买,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三,对于涉及按揭贷款的房产,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首付情况、还贷情况、房屋增值等因素。取得房产的一方可能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第四,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情形,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不离婚可以房产证去名吗
不离婚的情况下,房产证可以去名。这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有房贷的房产。若房产存在尚未还清的房贷,因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根据规定,在贷款未还清前,未经银行同意不能办理产权变更。所以这种情况下要先征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后,才可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去名手续。
其二,无房贷的房产。这种情况相对简单,夫妻双方可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夫妻双方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实现去名。赠与方式需办理赠与公证,然后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产权变更;买卖方式则按正常二手房交易流程缴纳税费并办理过户。
不过,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在办理房产证去名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了解详细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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