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北京的房产怎么分
一、离婚北京的房产怎么分
在北京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分割还需考虑是否存在书面财产约定等其他因素。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离婚后房产名字变更吗
离婚后房产名字是否变更,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可要求变更房产名字。办理时,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书会明确房产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名字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这种情形下,变更房产名字通常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因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房产有一定权益。银行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还需考虑税收问题。房产名字变更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缴纳情况要依据当地税收政策确定。总之,离婚后房产名字可以变更,但要按规定程序进行。
三、北京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在北京,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若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分割。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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