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哪些手段

2025-12-25 19:05:05 法律知识 0
  无效合同是哪些手段?无效合同常产生于几种情形,包括一方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相关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还分别解释了这些情形的含义。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无效合同是哪些手段

   无效合同通常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下产生。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则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恶意串通是当事人为了谋取私利,相互勾结,共同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本质是通过看似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其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合同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

   二、电子合同跨省无效吗

   电子合同跨省并非无效。根据《民法典》和《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便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受跨省因素影响。

   有效电子合同需具备这些条件:一是合同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即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电子签名要可靠。可靠的电子签名需符合: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所以,只要电子合同满足以上法定条件,即使合同双方位于不同省份,该电子合同依然有效,受法律保护。

   三、无效合同可以货款吗

   无效合同是否可以主张货款,需分情况判断。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若涉及货物交易,一方已交付货物,另一方接受了货物,接受方无法返还货物或者返还货物没有必要时,交付方可以要求接受方折价补偿,也就是支付相应货款。比如货物已被使用、消耗或转卖他人等情况。

   然而,如果双方尚未履行合同,或者接受货物的一方能将货物完整返还给交付方,交付方通常不能主张货款,只能要求返还原物。

   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交付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效,接受方因此遭受损失,交付方可能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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