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除名后再办离婚怎么办
一、房产证除名后再办离婚怎么办
房产证除名后再办离婚,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若除名时约定房产归属:若在房产证除名时,双方已就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离婚时按此约定处理。比如书面协议明确该房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该约定具法律效力,归约定方。
2. 未约定房产归属:如果除名时未对房产归属作出约定,需看房产购买及除名情况。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名可能视为对房产份额的处分。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长、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
3. 涉及第三方权益:若除名涉及向第三方借款或有其他债务,离婚时需确定债务分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共同承担,一方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办理离婚时,建议双方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避免后续纠纷。若对法律适用或处理方式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帮助。
二、离婚后抵押房产被起诉有效吗
离婚后抵押房产被起诉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在离婚时已明确归属一方,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非产权方未经产权人同意擅自抵押,此抵押行为无效,起诉要求确认抵押无效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因为非产权人对房产无处分权,其抵押行为属无权处分,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若离婚时未对房产进行分割,仍属双方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抵押,情况相对复杂。若抵押权人不知情且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支付合理对价、办理抵押登记等,抵押行为可能有效。此时另一方只能向擅自抵押方主张赔偿损失。
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属,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产权人擅自抵押,抵押权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簿的信赖进行抵押登记,起诉可能认定抵押有效,另一方只能向登记产权人要求赔偿。
三、离婚买回房产怎么过户给对方
离婚后将买回的房产过户给对方,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则需携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这些材料是办理过户手续的基础凭证,务必准备齐全。
第二,办理析产公证(可选)。如果离婚协议书有明确房产归属,可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若有法院判决书,此步骤可省略。
第三,申请免征契税。前往当地税务部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免征契税。
第四,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一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等费用。
第五,领取新房产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借缴费凭证等领取新的房产证,此时房产过户手续完成。整个过程中,双方要积极配合,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以上是关于房产证除名后再办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