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法院售后服务让被告心服口服

2025-09-01 16:07:5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健 □仝晓燕 通讯员王利 叶春苗)近日,河南省新郑市王某官司败诉,却将一面写有“一身正气为百姓,两袖清风勤政务”的锦旗亲手递交到新郑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智萍手中,表达真挚的感谢。

  据了解,王某是新郑市某小区业主,因欠缴2021年至2024年的物业费1.1万余元及违约金1100余元,于今年6月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新郑市法院。庭审时,王某坐在被告席上,情绪愤慨,表示自己之所以未缴纳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未履行职责。王某指出物业公司不作为,列举了小区存在路灯损坏、监控缺位、财产被盗难寻、消防通道被占用等多项问题。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但并未能提供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实质性证据材料。经过法庭质证认证,王某的抗辩意见未被采纳。法院综合考量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结合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和谐相处等综合因素,最终判决王某缴纳2021年至2024年的物业费1.1万余元,但对物业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未予支持。

  为了让王某真正理解判决的法理依据,彻底解开心里的疙瘩,李智萍特意找了个合适的时间,组织物业公司与王某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她一方面结合王某庭审中提及的种种问题,明确指出物业公司在服务中存在的不足,督促其整改;另一方面向王某释法明理,细致讲解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提醒王某拒缴物业费并非明智之举,不仅可能面临违约金,还不能真正改善居住环境。

  经过李智萍的耐心释法,物业公司承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针对王某等业主提出的路灯损坏、监控缺失等具体问题,会限期整改到位。而王某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感受到法院的用心协调后,也主动补缴了物业费,并表示愿意充当“法律传导员”,把物业相关的普法知识,分享宣传给那些同样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拖欠物业费的其他业主,让大家都少走弯路。

  王某和物业公司对法官这份不缺位的“售后服务”给予了一致肯定,双方都对法院深感信服。王某不仅一次性履行了欠缴多年的物业费,还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亲手送到李智萍手中。这场物业纠纷,正因这份用心的“售后”,让败诉的王某彻底服判息诉,更让法律的温度与司法的善意实实在在走进了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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