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道县办结全省首例生态检察林业碳汇赔偿案
2023年7至8月,被告人杨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砍伐山场的中生阔叶林245株,经核算,被破坏林木蓄积量达 48.825立方米。随后,杨某某将砍伐的木材贩卖至当地一家加工厂,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按照以往司法实践,对于此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除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外,通常会责令违法行为人补种一定数量的树木以作补偿。然而,受季节、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限制,种树不仅修复周期长,还难以保证及时、完整地实现生态损害修复效果。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成为通道县检察院办理此案时面临的关键课题。
通道县检察院表示,生态损害不能只停留在法律惩戒层面,更要实现有效修复。该院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后,决定探索引入碳汇赔偿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破解生态修复难题。今年6月,该院主动联合县林业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生态检察+ 林业碳汇”协作机制的意见》,一套科学严谨的“替代修复”方案就此出台。方案明确,由县林业部门专业团队运用专业技术,精准核算涉案林木在固碳释氧等方面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量,据此确定犯罪嫌疑人需认购的林业碳汇数量。检察机关则负责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其以现金方式进行碳汇认购。
8月28日,在法庭上,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自愿接受碳汇认购指标,补偿森林资源损害赔偿。随后自愿认购10.66吨林业碳汇,为48.825立方米受损森林“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