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悟综治中心法官工作室成功调解预付消费纠纷
今年初,王某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一张总价值1800元的2年制(买一送一)健身卡。商家曾承诺可带朋友体验,然而到了5月,当王某带朋友前往健身房时,却被前台以“非健身房会员不准入内”拒绝。事后,王某要求退还健身卡剩余金额,却遭到商家以合同中“会员卡出售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面对商家的强势,王某无奈之下选择向法院起诉。
大悟县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托“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机制,将案件分流至综治中心法官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将该案流转至县综治中心开展先行调解。县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迅速联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专业调解力量,形成多方协同调解合力,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