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堂法院联动综治中心化解劳动争议
2021年8月,付某入职某商贸有限公司担任配送员。今年6月,双方发生纠纷,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其他费用。因仲裁委员会未支持其部分请求,付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廖栩经庭前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据此,廖法官决定通过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将庭审“搬”至县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联动综治中心力量协同调解。
庭审时,廖法官紧扣案件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梳理事实脉络,耐心倾听双方意愿,引导双方聚焦核心诉求,理性表达主张。随后,廖法官与综治中心调解员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原则,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疏导情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