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固法院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
王某与张某因感情破裂离婚后,法院判决女儿由张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然而,王某因长期见不到女儿,自2023年起未支付抚养费。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拖欠的4.8万元及利息。
执行干警联系王某时,他情绪激动:“不是我不给钱,每次想见孩子,都被她外公外婆拦着。”原来,王某早已备好抚养费,但因长期被阻挠探视,父女关系疏远,孩子对他心存抵触。执行干警意识到,此案不仅是金钱给付问题,更关乎亲情修复。
为化解矛盾,干警决定组织调解,特别要求张某带女儿到场。调解当天,干警从孩子成长角度耐心劝导:“父母离婚,但孩子的爱不能缺位。”针对被执行人因探视权受阻而拒付抚养费的情况,积极主动促成双方签订《探视协议》。最终,王某当场付清全部抚养费,并承诺今后愿额外承担女儿的教育、生活费用。更令人欣慰的是,多年未见的父女终于破冰,女儿的一句“爸爸”让王某红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