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完财产后三年内还能否再要回来

2026-01-08 17:22:29 法律知识 0
  离婚分割完财产后三年内还能否再要回来?离婚分割完财产后三年内,特定情形下可主张重新分割。如一方有隐藏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三年内可起诉;受欺诈等达成协议,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请求撤销重分。无法定情形则不能随意反悔。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分割完财产后三年内还能否再要回来

   离婚分割完财产后三年内,存在特定情形时可以主张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因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不过,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生效履行,通常不能随意反悔要求重新分割。

   所以,离婚分割财产后三年内,符合法定情形可再主张财产分割,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相应情形,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

   二、夫妻离婚孩子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钱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孩子的钱,其所有权归孩子。比如孩子通过接受赠与、继承遗产、个人劳动报酬等途径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的权益主体是孩子,并非夫妻双方。

   从法律角度看,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财产只有保管和代为管理的权利,没有所有权和随意处分权。在离婚时,夫妻不能将孩子的钱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若存在夫妻一方擅自挪用孩子钱财用于非孩子利益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的财产,保障孩子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三、离婚诉讼被告人写好答辩状后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被告人写好答辩状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提交答辩状。应在规定的答辩期内将答辩状副本送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而言,法院会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其答辩期限。被告需严格遵守该期限,按时提交。

   第二,准备副本。除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正本外,还需按照原告的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副本,由法院转交给原告,以便原告知晓被告的答辩意见。

   第三,保留证据。在提交答辩状时,若有相关证据支持答辩观点,应一并整理并提交给法院。证据要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

   第四,等待开庭。提交答辩状后,要关注法院的开庭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认真听取对方陈述,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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