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一、大同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大同民工进行工伤认定,可按以下程序走:
1. 申请: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申请。需准备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2. 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需要可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4. 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 送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认定决定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出了工伤多长时间做伤残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大冶市工伤认定8级赔付标准
大冶市工伤认定8级的赔付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赔付项目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12个月。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18个月。
4. 其他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具体赔付金额需结合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本人工资等实际情况确定。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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