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
一、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需承担多项费用,具体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3.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承担这些费用,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二、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工伤,劳动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第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是认定工伤的基础。
第二,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若双方对劳动关系有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拿到仲裁决定书,能为后续工伤认定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关系到后续的赔偿标准。
第五,要求赔偿。认定为工伤并确定劳动能力等级后,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工资怎么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工资计算方式分两种情况。
其一,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其二,额外劳动报酬。若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就额外付出的劳动,单位应按照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结合职工实际工作情况支付相应报酬。例如,职工正常出勤工资按小时计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额外工作的小时数,就按该小时工资标准支付。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一方面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另一方面对于额外付出的劳动,单位要支付相应劳动报酬。若单位在工资支付上存在问题,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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