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年龄有要求吗

2026-01-16 05:42:49 法律知识 0
  认定工伤的年龄有要求吗?认定工伤在年龄上有要求。劳动者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未满十六周岁无法正常认定工伤,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达到或超退休年龄人员情况复杂,部分地区未享养老待遇者可认定,部分地方有超龄务工特殊政策,需结合情况和规定判断。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认定工伤的年龄有要求吗

   认定工伤在年龄方面存在一定要求。

   首先,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不能通过正常工伤认定程序认定工伤,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

   其次,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情况较为复杂。一般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按劳务关系处理,通常无法认定工伤。不过,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部分地区会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可进行工伤认定。

   此外,对于超龄务工人员,部分地方出台了特殊政策,将其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因此,认定工伤的年龄要求需结合具体情况和当地规定来判断。

   二、认定工伤单位需要赔钱吗

   认定工伤后,单位是否需要赔钱要分情况来看。

   若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不过,单位也需承担部分费用。一是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二是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三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款。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所以,认定工伤后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三、认定工伤单位要发工资吗

   认定工伤后,单位需要发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例如,职工小李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如果小李伤情严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也应按规定继续支付工资。待小李评定伤残等级后,再按相应规定处理。

   所以,认定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有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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