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老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老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老师作为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条件。
老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视同工伤。
老师申请工伤认定,需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老板不肯认定工伤违法吗
老板不肯认定工伤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老板在规定时间内拒绝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若超过上述规定时间,老板未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一方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老板拒绝认定工伤,且在员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后,老板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老板不肯认定工伤,很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员工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乐山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乐山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四川省规定。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其他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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