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上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的范围是怎样的
上班途中受伤,符合一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解释如下:一是“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需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等为依据。
例如,员工在上班路上被汽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员工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该员工此次受伤可认定为工伤。若员工自己骑车摔倒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二、工伤认定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存在不同的时效规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若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这些时效规定十分重要,相关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超过时效,可能会面临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风险。
三、超过60岁的农民工能认定工伤吗
超过60岁的农民工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若农民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应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建筑工地正常作业时因建筑材料掉落被砸伤等。
若农民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不过,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提供劳务过程中因雇主提供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而受伤,可要求雇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实践中,各地对于此类情况认定可能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及当地规定,确定超过60岁农民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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