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比如办公室职员在办公期间被掉落的物品砸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像工人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如保安在工作中制止不法行为而受伤。
4. 患职业病。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患尘肺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例如员工出差途中遭遇车祸。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可视同工伤。
二、早上上班出车祸是否是工伤
早上上班出车祸,在一定条件下可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而言,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时间上是在合理的上班途中,即从居住住处到工作单位的合理路线和时间内。比如,正常上班时段内从家出发前往单位,顺路买菜等合理绕道也可能被认定为合理路线。其二,责任认定方面,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若本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符合条件;若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早上上班出车祸,要综合考虑是否处于合理上班路线、本人责任认定情况等因素,才能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三、在新疆怎么申请工伤认定书
在新疆申请工伤认定书,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认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
第二,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提交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四,审核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必要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决定。
第六,领取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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