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可以转人损吗
一、认定工伤后可以转人损吗
认定工伤后一般不可以直接转为人身损害赔偿,但存在特殊情况。
通常,职工遭受工伤后,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责任,不能随意转为人身损害赔偿。
不过,若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形,受害人既可以依据工伤规定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能基于侵权责任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医疗费用等不能重复主张。
例如,职工在上班途中因第三人的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该职工一方面能从单位获得工伤赔偿,另一方面也可向肇事的第三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但对于已在工伤赔偿中获赔的医疗费用,不能再从第三人处重复索赔。
所以,认定工伤后一般遵循工伤赔偿途径,仅在第三人侵权致工伤时,可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认定工伤后请病假扣工资
认定工伤后请病假扣工资的做法一般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单位在职工认定工伤后请病假期间扣工资,职工可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沟通无果,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工资发放记录等。
三、认定工伤后还要做手术吗
认定工伤后是否需要做手术,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认为有必要通过手术来治疗以促进康复、改善功能或避免伤情恶化等,那么通常就需要进行手术。例如,职工因工伤导致骨折且骨折情况复杂,保守治疗效果不佳,此时医疗机构可能会建议进行手术复位和固定。
另外,工伤职工自身的意愿也会对是否手术有一定影响。有些职工考虑到手术风险、恢复时间等因素,可能会与医生充分沟通后,决定是否接受手术。
同时,工伤认定只是确定了伤害属于工伤范畴,保障职工可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手术与否与认定结果并无直接关联,主要取决于伤情本身和治疗方案。如果需要手术,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情况下,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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